工傷、職業病、疏忽索償法律

本港的工業安全,預防措施不足,工業意外頻生,在工業意外受傷的死傷者有何法律權益呢?

工傷意外索償索償類別

在同一意外,工傷意外死傷者有兩種索償可能,即:

  • 工傷、職業病 (industrial injury, occupational disease) 索償
  • 工傷意外疏忽 (negligence) 索償

但死者在一處所得的工傷意外賠償額,必須在另一處索償所得扣除有關賠償額。

一般而言,疏忽索償的賠償額較工傷、職業病索償大。

工傷、職業病索償法律原理

工傷意外、職業病索償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 (Employees Compensation Ordinance) 而提起的索償,只要意外死傷者証明:

  • 他是受僱者;及
  • 他是在工作時受傷的(所謂「因工受傷」。

工傷、職業病索償,必須在受傷後兩年內向法庭提出申請。

工傷、職業病索償法律原理 :証明疏忽

一名工人受傷,很多時候是因為僱主或其他人未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而引致的,因此工人(不論其是否為僱員人)亦可提出疏忽索償。

証明疏忽的原則有3項:

  • 僱主或其他人對於工人有照顧責任 (duty of care) ;
  • 僱主或其他人未盡其責任(例如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環境);及
  • 工人因此有損失。

 

疏忽索償必須在意外發生後三年內提出索償。

工傷意外疏忽索償賠償額:受傷案

賠償可包括以下幾項:

  • 實質工資損失
  • 不能工作而實質損失的收入
  • 醫藥及其他開支
  • 傷痛津貼
  • 住院、動手術、不能參與以前喜歡的娛樂等的一筆過津貼。舉例,全身癱瘓者可得津貼 1,000,000.00 元至 1,500,000.00 元
  • 轉工困難:一般相等於幾個月的人工
  • 日後喪失工作收入:通常這是最大筆的賠償。法庭會以每月喪失工作收入,按傷者年歲以折扣方式乘以一個年份(一般最高不超過20年),用以計算賠償額。
  • 照顧者引致的開支

注意:

分擔責任 (contributory negligence) : 如傷者本身有疏忽,例如沒有扣上安全帶,需按比例負分擔責任,其賠償額亦按相應比例扣減。

工傷、職業病索償賠償額:死亡案

  • 對於工傷死亡案,法例引入「家庭成員」 (Members of the Family) 的概念。
  • 按工傷死者的收入及年齡,條例訂立了死亡的賠償額。例如40歲以下的死者,賠償額是84個月的工資或 $1,764,000.00 元 (1999年8月1日或以後的意外),以低者為準。
  • 家庭成員包括配偶/同父母袓父母、其他成員例如孫兒、後父母、兒女之配偶、兄弟姊妹等。
  • 工傷死者家庭成員攤分金額,按法定比例發放,詳情得參考法例。

工傷、職業病索償法律程序

  • 工傷、職業病索償在區域法院提出,發出申請後,通常需另找私家醫生評估喪失工作能力之百比分。
  • 一般工傷、職業病個案可在提出申請後一年左右審結,但具體時間按個別情形而定。

葉謝鄧律師行-工傷交通意外索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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