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傷索償法律援助
工傷意外索償法律援助申請資格
1、工傷案情在法律上有充份理由提出索償
2、索償申請人的「財政資源」不超過169,700元
申請律師的權利
多數工傷僱員都是申請法律援助,由法律援助署提供一名私人執業律師,代表僱員向法院提出訴訟,辦理追討賠償,使工傷僱員不會因為沒有錢聘請律師而失去追討賠償的機會。
選擇律師的權利
如果工傷法律援助得到批准,僱員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項作為代表律師,無論選擇那一類律師,在金錢上都不會有影響:
- 在法律援助署任職的法律援助律師
- 由法律援助署署長提名的私人執業律師;或
- 由你自己提名的私人執業律師。
注意:
- 葉謝鄧律師行歡迎提名(行使上述3的權利)。
- 閣下若有意提名葉謝鄧律師行律師擔任工傷意外索償代表律師,敬請先行與我們律師聯絡(6888999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