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了解香港工傷「判傷」申請
什麼是「判傷」?
**「判傷」**是一個俗稱,正式名稱是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對工傷僱員傷勢的一項法定評估。這是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進行的一種法定安排,用以評定工傷或職業病對僱員工作能力造成的永久影響。[Glossary Term: 僱員補償評估 - 評估工傷或職業病對僱員工作能力造成的永久影響的法定程序。]
什麼時候會進行「判傷」?
當僱員的傷勢穩定後,勞工處會安排「判傷」,以評估工傷或職業病對僱員工作方面造成的永久影響。[Glossary Term: 評估 - 對工傷或職業病對僱員工作能力的永久影響進行的法定評估。]
工傷僱員是否一定會安排「判傷」?
並不一定。只有在工傷意外可能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時,才會安排「判傷」。若工傷意外可能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,職業醫學組會安排僱員出席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。[Glossary Term: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- 僱員因工傷或職業病而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。]
判傷書面證明
判傷後,委員會會盡快簽發一份「評估證明書」(表格7),並以郵遞方式寄給僱主及僱員,這便是判傷的書面證明。[Glossary Term: 評估證明書 - 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對工傷評估結果的正式文件。]
判傷程序手續如何?
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在接獲僱主所呈報的工傷意外通知書後,會寄一份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和有關資料給僱員。僱員應按通知書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事處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,評定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。[Glossary Term: 工傷病假跟進 - 評定僱員因工傷而喪失工作能力的過程。]
判傷會考慮什麼?
僱員在意外後引致的肢體損傷、器官功能損傷,以及精神損傷等,若能證明與意外相關,並會引致僱員暫時及/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,這些因素在計算僱員補償時均會考慮在內。[Glossary Term: 賺取收入能力 - 僱員因健康狀況而影響工作能力的程度。]
工傷僱員判傷須知
僱員需依時覆診並參加判傷程序,以確保獲得應有的補償。[Glossary Term: 覆診 - 僱員在接受治療過程中定期接受醫生檢查。]
不需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或安排判傷的情況
若工傷病假不超過7天且不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,僱主應以「直接支付補償」方式解決,僱員不需辦理跟進或判傷手續。[Glossary Term: 直接支付補償 - 僱主直接向僱員支付補償的方式。]
判傷準則
僱員可得的補償金額視乎年齡、每月收入及傷勢而定。計算方法如下: 永久完全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金額 = 永久完全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 ×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[Glossary Term: 補償金額 - 僱員因工傷獲得的經濟補償。]
反對判傷結果
若僱員反對評估通知書的判傷結果,可在十四日內以書面向勞工處提出反對,並將副本交予僱主。[Glossary Term: 反對 - 對評估結果提出異議的法律程序。]
雙方接受判傷結果或僱主拖欠
若雙方接受判傷結果,僱主需於21日內支付賠償及醫療費用。若僱主逾期支付,僱員可向勞工處或法庭申請索償。[Glossary Term: 賠償 - 僱主向僱員支付的補償和醫療費用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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